
1、检测与评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存在放射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常规检测,并在竣工验收、辐射源项改变或发生事故时进行专项检测。检测与评价需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开展,结果需符合国家职业照射限值及环境辐射标准。”
2、检测与评价分类:
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放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等
3、检测与评价内容:
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是指对工作场所内可能存在的各种放射源进行检测和评估,监测工作场所内员工的辐射剂量,以确保他们在工作时能够达到国家辐射工作保护标准。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是医疗机构为确保放射诊疗设备(如X光机、CT、放疗设备等)性能稳定、辐射安全、影像质量可靠而进行的系统性评估。
放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是通过专业设备持续测量和记录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所受辐射剂量的系统,是辐射防护体系的关键环节。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是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对电离辐射可能带来的健康影响及防护措施的适宜性进行系统评估的技术过程。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是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对放射防护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系统验证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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